根据《天柱县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民法庭协勤人员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规定,经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体能测试、面试,现将总成绩予以公示。
符合进入体检考生:杨德维、杨震、吴彬彬、龙安江。
公示时间: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5日。
如对公示信息有疑义,请向我院监察室实名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真实。联系电话:0855-7580909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《天柱县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协勤人员参加人员总成绩》
附件:
天柱县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协勤人员参加人员总成绩
考生姓名
报考职位
体能测试分
体能测试分(40%)
面试得分
面试得分(60%)
加分
总分
名次
是否进
入体检
杨德维
邦洞人民法庭
69.25
27.70
80.00
48.00
1
76.70
1
是
杨仁智
67.25
26.90
69.40
41.64
1.5
70.04
2
否
杨生荣
59.25
23.70
缺考
0.00
1.5
25.20
3
否
杨震
蓝田人民法庭
57.63
23.05
74.00
44.40
0
67.45
1
是
梁绍棽
21.88
8.75
84.60
50.76
1.5
61.01
2
否
吴彬彬
远口人民法庭
70.50
28.20
72.80
43.68
1
72.88
1
是
龙安江
高酿人民法庭
53.13
21.25
76.40
45.84
1
68.09
1
是
注:1.“加分”为“具有C1机动车驾驶证的加1分;具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加1.5分”;
2.“总分”为“体能测试分(40%)+面试得分(60%)+加分”之和。
3.“名次”指在相应的报考职位中的排名。
天柱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协勤人员招考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6月10日